威盾案例 | 我所崔文卿、李铮律师成功辩护一起贩卖毒品案获不起诉

  在刑事辩护领域,每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的背后,不仅是法律公正的彰显,更是律师专业、细致、不懈努力的成果。近日,我所崔文卿、李铮律师共同办理的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经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有效辩护,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刘某得以回归正常生活,其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最大程度地保护。

办案经过:

  2024年1月,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24年11月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指控刘某向他人贩卖毒品(依托咪酯),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崔文卿、李铮律师接受委托后,从侦查阶段的有效会见,到审查起诉阶段的详细阅卷,两位律师对在案证据进行了高强度、精细化的梳理与分析。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事实存疑,案件缺乏能够直接、客观证明刘某实施贩卖毒品行为的证据,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综合全案,二位律师确立了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的无罪辩护核心策略。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个维度,系统地论证了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在审查起诉期间,两位律师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有效的沟通,当面陈述了辩护意见,明确指出案件证据体系存在的根本缺陷。检察院经严格审查全案证据,并充分考虑二位律师提交的辩护意见后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是实现正义的基石。”本案的成功辩护,并非偶然的胜利,而是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将专业贯彻到极致的必然结果。我们将继续以专业为信仰,以细节定成败,为维护当事人的自由、尊严与合法权利,提供坚实、可靠、卓越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