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为刃,细节为盾 | 杨樱、杭潇洒律师成功取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决定
2024年4月,贾某某(男)与贾某某(女)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2025年4月24日,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明确指出,贾某某(男)与贾某某(女)被控“明知他人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个人名下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协助取现”,如罪名成立,二人将面临严峻的刑事处罚。
面对这一重大挑战,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的杨樱律师和杭潇洒律师分别接受了被指控的两位当事人的委托,立即展开全面工作:
侦查阶段的有效介入:两位律师第一时间安排会见,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审查起诉阶段的精细化阅卷:通过对案卷材料高强度、系统化地梳理与分析,杨樱律师和杭潇洒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存在关键性缺陷——证据链不完整。现有证据无法直接、客观地证明当事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具体行为,案件在事实认定上存在合理怀疑空间。
基于这一发现,两位律师确立了以“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为核心的无罪辩护策略,并据此撰写了翔实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专业攻坚:多维论证推动案件转向
在向检察院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中,杨樱律师和杭潇洒律师从三个维度展开了系统论证:
法律适用分析:深入解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指出本案在法律适用上的疑点;
事实认定辨析:逐项剖析在案证据,揭示证据之间的矛盾与不足;
犯罪情节综合评估:全面考量当事人的行为性质、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
与此同时,两位律师与承办检察官展开了多轮高效、专业的沟通,当面陈述辩护意见,清晰指出案件证据体系的根本缺陷,为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提供了专业视角。
案件成果:不起诉决定的背后
检察院经严格审查全案证据,并充分考虑杨樱律师和杭潇洒律师的法律意见后,最终认定:虽然认为涉案行为在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但考虑到两位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等法定从轻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有限,同时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处理。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精神。
这一结果不仅避免了两位当事人承受刑事处罚的沉重后果,更最大程度地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和未来生活。
结语:
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始终秉持专业、尽责、理性的执业准则,在金融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团队注重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善于运用最新的司法裁判观点和证据规则,为委托人提供有深度、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今天,专业刑事律师的角色日益重要。我们将继续以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专业力量。